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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理石平台的相关技术规范

更新时间:2021-02-20浏览:882次

大理石平台技术要求:

1、大理石平台工作面上不得有严重影响外观和使用性能的砂孔、气孔、裂纹、夹渣、缩松、划痕、碰伤、锈迹等缺陷。

2、大理石平台非工作面上的凹陷或掉角允许修补。

3、大理石平台应采用细晶粒、结构致密的辉长岩、辉绿岩、花岗岩(黑云母应小于5%、弹性模量应大于0.6x10-4kg/平方厘米、吸水率应小于0.25%)等材料制造,其工作面硬度应大于70hs。

4、大理石平台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R的允许值为0.32—0.63μm,侧面为10μm。

5、大理石平台工作面的平面度公差在温度20℃下给定:000级=1×(1+d/1000)um、00级=2×(1+d/1000)um、0级=4×(1+d/1000)um、1级=8×(1+d/1000)um、(d为对角线长度,mm),距工作面边缘30mm内平面度公差不计,且任意一点不得高于工作面。

6、对采用对角线或网格法检验大理石平台工作面平面度时,应检验其平面波动量,工作面的平面波动量为000级=2μm,00级=4μm,0级=8μm,1级=16μm。

7、大理石平台侧面对工作面的垂直度公差和平台俩相邻侧面的垂直度公差均按GB/T1184中规定的12级。